如產品於到貨時即發現瑕疵,請通知負責的勤誠業務人員,以電子郵件詳述瑕疵情況並附上照片,如有需要,則請簽收後寄回。勤誠業務人員將視問題的不同,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選擇等最佳的解決方案,並協助換貨、折扣、折抵貨款、重製等後續服務。 客戶需於勤誠產品寄出的三個月內提出貨到即損聲明,並確認該損害不是經由運送、意外、誤用、濫用、疏忽、不當處理、不當應用、修改、不當操作、不當維修,或重製。勤誠不負責產品之退換貨及運送成本。 勤誠保留檢驗貨到即損的權利。如經檢驗發現瑕疵來自於上述不當使用,客戶應承擔責任支付相關已發生費用,如產品已完全報廢,則客戶應支付替代品全額價格。
當進行產品退換貨授權 (RMA) 申請時,請聯繫相關的勤誠業務或退貨授權單位聯絡窗口,並在「退貨授權申請表」中詳細且具體的描述遇到的問題。問題描述像是「無法運作」或「故障」,我方無法開始維修。 如無法確認問題產生的原因,請聯繫勤誠客戶服務部門 (email: support@chenbro.com)。服務人員會盡力提供協助,若能重溝通過程中找出最佳解決方案,則無須將產品寄回維修。
收到客修品後,品保/品管部人員確認 RMA Number 與 “RMA 需求單” 申請內容是否相符,外包裝有無損傷,如內容不符或因運送造成客修品損傷需通知客戶。客戶負擔運回勤誠的費用,寄出客修品後,客戶提供快遞單號給品保/品管部,以便追蹤貨物的動向,為節省處理的時間,客戶應直接地把產品寄給勤誠品保/品管部收件。勤誠負擔運回客戶的費用,品保/品管部寄回客修品後,以 E-mail 方式通知客戶端,提供快遞單號及檢測報告給客戶。 列印在發票上的產品價格為零(如價格很低)。不過,附加稅由客戶負擔(或由送件者負擔)。勤誠建議客戶在報關單寫上“回修品無商業價值”。確認收到的客修品無誤後,進行檢測,將測試結果填入 RMA 維修紀錄中,並將與 RMA Number 相關檢測報告及與客戶聯繫的相關 E-mail 資料上傳至 E-Flow RMA 流程中,以便日後查詢。 電子零/部件經過維修。如果同一故障原因在三個月內再發生時,客戶享有免費維修服務。該產品仍維持原保固期。如電子零組件全部更新,該產品仍維持原保固期。 當經過維修後,客戶物品外箱上需清除或覆蓋到錯誤資訊(避免誤解),並貼上 RMA Re-test OK 字樣貼紙後出貨。
勤誠維修產品收費情況如下: ◆ 產品過保固期之後,送回維修 ◆ 產品過保固期之後,送回測試無故障 ◆ 產品在保固期內維修後,被不正常使用或未經過授權的維修 ◆ 產品應客戶需要改版更新、重工及測試 ◆ 由於天災,使產品損壞無法維修。如:雷擊、洪水、地震等 ◆ 維修無故障率超過 10% 將收取客戶維修及運費 維修前,勤誠寄出 “故障原因分析說明” 與 “維修報價單” 給客戶,客戶簽回報價單再維修產品。
產品不是由勤誠製造的,將會送回原製造商維修。 一般維修運作時間如下列: 從勤誠總部收到貨物至勤誠總部發貨的時間。 ◆ 電子零件:4 週,依據問題的複雜程度,處理時間可能會有所變動 ◆ 機械零件:4 週,依據問題的複雜程度,處理時間可能會有所變動 如果客戶端發生以下情形時,將會延遲客戶維修運作時間: ◆ 48 小時之內沒有簽回報價單 ◆ 應收賬款在期限內沒收到付款 ◆ 提供不完整的問題敘述,如 “不能工作”、“故障” ◆ 勤誠原始設計的產品已修改。 ◆ 延遲回覆或未回覆 CHENBRO 要求的進一步資訊(例如應用環境和配置)。
不維修或是不退回維修品之情形有: ◆ 48 小時之內沒有簽回報價單 ◆ 應收賬款在期限內沒收到付款 ◆ 客戶所提供之問題敘述(文字說明,截圖等)不清楚 ◆ 機箱中有附件(使用手冊,線材等)或是不需要之零組件
勤誠提供產品終止生產公告後一年內的持續維修服務,該公告將由 CHENBRO 銷售團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