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與委員會

公司治理概述

依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設董事七至十一人,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均得連任。董事長由董事互選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並綜理本公司一切重要事務,公司並就全體董事執行業務範圍購買責任保險。第十五屆董事任期自2023年05月31日起至2026年05月30日止
本公司董事會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六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設置審計委員會。

董事會組織

勤誠公司董事會由九位擁有公司經營經驗、學術、法律、會計等經驗的董事所組成,九位董事中四位為獨立董事,勤誠公司董事成員因應公司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其成員為多元化,董事成員中有4名為女性。

董事會職責

董事會的主要職責包括監督經營績效、防制利益衝突及確保公司遵循各種法令、財務透明、即時揭露重要訊息等。 為了善盡監督責任,勤誠公司董事會建立了各式組織與管道,例如: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內部稽核等。 公司董事會每季定期聽取經營團隊的重要財務業務報告、內部稽核業務報告、公司之營運計畫及不定期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經理人、財務、會計、公司治理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或其他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或提董事會之事項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公司經營階層與董事會之間維持良好的溝通,專心致力於執行董事會的指示與業務營運,以為股東創造最高利益。

董事會成員

陳美琪

董事長

李春燕

董事

吳宗寶

董事

蔡玉玲

董事

吳德豐

董事

鄭煒順

獨立董事

黃崇興

獨立董事

劉文正

獨立董事

蔡佩芳

獨立董事
董事選任資訊
董事所具專業資格及獨立性情形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達成情形&多元化核心項目
董事成員、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報告

功能型委員會

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
陳美琪(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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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召集人)
蔡佩芳(獨立董事)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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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劉文正(獨立董事)
V
V(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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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崇興(獨立董事)
V
V
V
鄭煒順(獨立董事)
V(召集人)
V
-

功能型委員會運作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