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本公司經112年11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112年11月8日起改由游淑真協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其已取得會計師執業資格及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財務單位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之專業資格。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監察人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等,以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

112年公司治理相關事務職權與執行情形內容如下:

1. 依法辦理董事會會議相關事宜及製作董事會會議事錄  

2. 檢視董事會決議是否構成重訊發佈事宜

3. 協助董事進修相關事宜(董事進修情形皆已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4. 協助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法遵事宜 

5. 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書議事手冊議事錄並於修訂章程或董事改選辦理變更證記事務 

6. 檢視公司是否符合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得分要件

7. 安排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會計師於審計委員會與獨立董事溝通 

8. 於113年01月17日董事會報告,本公司112年推動永續發展之運作及執行情形報告、本公司112年推動企業誠信經營之執行情形報告及本公司112年風險管理之運作情形

9.  公司112年度舉辦與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內部教育訓練(含誠信經營法規遵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及檢驗、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等相關課程),一小時之課程,共計336人次上課,宣傳達成率90%。

112年度董事成員、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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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評估:本公司於109 年3 月17 日董事會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評估112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並將績效評估結果提報113 年3 月12 日董事會,本次績效評估綜合評價為優良,整體而言,董事會運作情形良好,將依據本次董會之績效自評結果持續強化,以提升公司治理成效。